自2025年9月2日起,美国国务院将更新可能符合豁免非移民签证面谈条件的申请人类别。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包括年龄在14岁以下和79岁以上的申请人,通常都需要与领事官员进行面对面的面谈,但以下情况除外:
可归类为签证符号A-1、A-2、C-3(随行人员、仆人或经认可的官员的私人雇员除外)、G-1、G-2、G-3、G-4、北约组织-1至北约组织-6或TECROE-1的申请者;
外交或公务签证的申请人;以及
申请人在先前签证到期后12个月内申请续签完全有效的B-1、B-2、B1/B2签证或边境通行卡/Foil(适用于墨西哥国民),且在先前签证签发时年满18周岁。
根据上述第三点要求(申请续签完全有效的B-1、B-2、B1/B2签证或墨西哥国民的过境卡/Foil),申请人还必须满足某些特定条件,包括他们必须:
在其国籍国或居住地申请;
从未被拒绝过签证(除非该拒签已被克服或豁免);以及没有明显的或潜在的不合格情况。
领事官员仍可能出于任何原因在个别情况下要求进行面对面的面谈。申请人应查阅大使馆和领事馆的网站,以获取有关签证申请要求和程序的更详细信息,并了解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运作状态及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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