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签证发放的规范和准则一直以来都是美国留学申请的学生相当关注的问题。遵循美国国务院编号为139997的备忘录,赴美留学的合格学生是指为美国教育单位接纳,具有足够财务能力支付教育费用,在美国之外有长期固定住址,且学成后会返回原居住地意向的学生。
在该备忘录中,美国国务院还列举出了不得拒发办理美国留学签证的6大缘由,从官方渠道少有地明确了政府的立场。这6大缘由是:
1.不能因申请人的标准化成绩或学业成绩不佳拒绝签证申请;
2.不得因申请人英文程度不佳,或托福成绩差,就拒绝发放学生签证,只要入学许可中,学校注明会提供英文加强班,就不能拒绝签证;
3.不得因原居住地有英文专修班就拒绝申请人到美国进行英文研习的申请,只要确定申请人在研习完英文后会回国,就可发给放M签证;
4.不得因申请人要攻读的是美国名不见经传的小型大学或社区学院,就拒绝其美国留学的签证申请;
5.领事不能因为学生签证申请人的眷属有问题,就不发放签证予申请人;
6.国务院鼓励曾去美国留学者重新申请学生留学签证,不得因当事人回美后攻读同一阶层学业而拒签。
以上6大缘由不能作为拒发美国留学签证的原因,因此申请者不必过于担心,只要满足留学要求,有明确精准的学习目的和计划加上经济能力辅助,相信您能够成功留学美国。